劳动部关于医疗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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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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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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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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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病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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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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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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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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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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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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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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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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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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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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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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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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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上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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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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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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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上1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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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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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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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以上2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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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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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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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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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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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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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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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41、4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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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劳动合同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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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和疾病救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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