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咨询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9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不但延长了劳动争议时效、缩短了仲裁审限,还作出了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的规定。近日,本站总结咨询者的答复,就最关注的劳动仲裁热点和新变化进行归纳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仲裁免费
  法律咨询者:我因工资问题和企业发生纠纷,投诉被告知需要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请问目前仲裁费用由谁缴纳?费用如何收取?5月1日劳动仲裁免费我将如何受益?
  答复:目前重庆市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收费,执行的是《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时,需预交仲裁费。仲裁后,再由败诉方承担劳动争议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目前在重庆市的劳动仲裁争议案件中,申诉人绝大部分是劳动者,每个案件平均交纳费用至少在300~500元左右,最多时可达到两万多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规定:劳动争议双方都不用出仲裁费,这将大大减少劳动者因费用放弃维权的现象。
  争议时效延长为1年
  法律咨询者:请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对劳动争议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按照《劳动法》规定,现行的劳动争议时效是60天,即申诉人须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争议时效被调整为“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时起一年内可以提起仲裁申请”。
  另外,该法还对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时效作了特殊规定。规定其不受劳动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在1年内提出申请。
  劳动仲裁最长期限缩短为65天
  法律咨询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审限上作出了调整,请问与以前相比有何变化?
  答复:该法规定,“劳动仲裁部门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以上所说5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现行劳动仲裁期限一般为67天,从申请到受理的期限为7天,审理期间为60天;经过批准,可以延长30天。因此劳动争议仲裁阶段的最长期限可以延长到97天。5月1日起,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50天,其中5天是受理的批准期限,45天是仲裁期限。如果需要延长,最长可以延长15天,整个过程不超过65天,周期缩短了32天。
  部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一裁终局”
  法律咨询者:发生劳动争议后应该如何申请仲裁?什么样的情况适用“一裁终局”?
  答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生效。
  不用再千里迢迢投诉
  法律咨询者:请问发生劳动争议后,用人单位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时,应该到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答复:如果外省市的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在重庆市从事劳动,发生劳动争议后,按照现有的制度规定,劳动者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申诉,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后,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管辖,也就是说,上述情况,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即重庆市申请仲裁即可,这避免了劳动争议千里迢迢、奔波异地申诉的不便。
  四种条件劳动裁决可“先予执行”
  法律咨询者:劳动争议案件裁决后什么情况可先予执行?
  答: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事业单位聘用制职工适用该法
  法律咨询者:我属事业单位聘用制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是否可以按照该法进行申诉?
  答复:事业单位与聘用制职工发生争议的,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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