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习提纲
1. 涉外仲裁概述
(1)涉外仲裁的概念与特点;(2)涉外仲裁机构;(3)涉外仲裁的案件范围;(4)涉外仲裁的收费
2. 涉外仲裁协议
(1)涉外仲裁协议的概念;(2)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
3. 涉外仲裁程序
(1)仲裁申请、答辩、反请求;(2)委托仲裁代理人;(3)涉外仲裁保全;(4)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5)涉外仲裁审理的普通程序;(6)涉外仲裁审理的简易程序
4. 涉外仲裁裁决的履行与执行、撤销
(1)涉外仲裁裁决的履行与执行;(2)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
二. 主要内容、知识点、基本理论
第一节本节介绍了涉外仲裁的定义、特点、机构、案件范围以及受理费用
涉外仲裁,指在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活动过程中发生纠纷前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涉外仲裁机构在当事人双方参加下依仲裁规则和法律或国际惯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庭审、调解、判决的制度。主要针对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
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和涉外民事诉讼的不同特点为:(1)国际性;(2)涉外仲裁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充分性;(3)高度的效益性;(4)具有保守商业秘密隐私性;(5)涉外仲裁机构的组织独特性,都属于中国国际商会,且只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两个。
前者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的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后者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的解决产生于远洋、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等有关过程中所发生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内外海商事业和经济贸易的发展。
第二节本节明确了涉外仲裁协议的定义与效力
涉外仲裁协议,指涉外民商事海事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明的仲裁条款,或者以其它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的书面协议。其实质是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一种的合意。仲裁协议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事项和仲裁规则。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它是涉外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唯一依据,并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包括专属管辖权的效力。
第三节本节需要了解涉外仲裁程序的具体阶段与内容
涉外裁定程序起始于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发出仲裁通知之日。
其主要阶段与内容包括:仲裁申请、答辩、反请求;委托仲裁代理人;涉外仲裁保全;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涉外仲裁审理的普通程序;涉外仲裁审理的简易程序等。
第四节本节介绍了涉外仲裁裁决的履行与执行以及撤销
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应当自行履行,而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也有依法支持和监督涉外仲裁的法律监督权,其中包括对仲裁裁决的撤销权。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驳回申请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