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重庆市劳动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3日 石家庄劳动争议律师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单位名称 姓名
  经济性质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 家庭住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鉴证人
  (盖章) (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资标准为 元;试用期满为
  元。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工资。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在探亲似、病假、婚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支付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
  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抑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经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he的;
  5.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或者拒不支付、不足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条(三)项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应当将期限颇延至下列情形规定的到期时间: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或甲乙双方约定的
  一定的工作达到完成标准,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十、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本劳动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分别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的边约责任:
  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
  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来源: 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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