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必须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并且男职工也要买。昨天,备受关注的《昆明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来自人大、政协、医院、银行等部门的24名听证代表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建议和意见。由于条款中没有明确《办法》的施行时间,大家都希望《办法》尽快实施,让更多的职工能早日享受这一优惠待遇。
市人社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副处长夏登稳介绍,昆明市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包括《昆明市企业职工生育基金统筹管理办法》和《昆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生育医疗费管理试行办法》,分别于1998年和2002年制定实施。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行的是市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待遇项目设置和支付标准不一致,保障水平有差异。”夏登稳表示,昆明市有6个县(市)区至今还未启动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而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包括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为此,昆明市拟定了该《办法》。
《办法》将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由原来按0.9%的费率缴纳降低为按0.8%的费率缴纳。而待遇方面,《办法》将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纳入了基金支付范围;凡是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退休人员生育或者计划生育的,根据办法也将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办法》增加了一次性生育补助费,即生育营养补助费、职工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一次性定额医疗补助费、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死亡一次性补助费。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要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要缴费。在缴费比例上,国家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4%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则以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8%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的,在具备卫生部批准辅助生殖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施行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技术的,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定额医疗费补助。
用人单位如未参加生育保险,造成职工无法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将由用人单位按《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给职工;用人单位如漏报、少报职工人数、缴费工资总额,致使未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给职工生育津贴造成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给职工。与此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还将勒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相关费用,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