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职工个人也要缴纳失业保险费?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1999年1月22日)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四部分组成,由国家、用人单位、职工个人三方负担的方式是国际上通行的作法,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是其履行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需要。这样做,一是可以增加资金来源;二是可以增加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三是个人负担的比例低,职工经济上能够承受。今后,一旦由于劳动合同终止等原因失业,可以依据累计缴费年限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