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广州进入“城镇全民养老保障”时代的广州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已于本月正式实施。按照经办流程,最快12月参保人就可拿到养老金存折。就一些办理热点,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天作了详细解释。
参保可就近办理
如何参保?权威人士表示,符合规定的城镇老年居民,可带齐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就近到户口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打印核定单交参保人作缴费依据。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委托银行代征。
据悉,为了避免相关群众集中办理造成的不便,经办机构特别设立了办理参保手续的过渡期。过渡期从2008年10月6日至2009年5月27日止。
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其养老保险关系自动延续,继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中止缴费人员则从新一年度开始不再享受基本养老金。缴费年度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计算。
养老金由银行发放
参保后何时可领到退休金,是参保人最关注的问题。权威人士表示,参保人首次参保登记后,于缴费到账的次月18日后(免予缴费的参保人在办理参保登记第3个月的18日后),凭身份证原件到受理其参保登记的参保登记机构领取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银行存折。基本养老金从参保人缴费的起始月份起补发(免予缴费人员从参保登记的次月起补发)。亦即,按照本月登记、下月缴费、再下月享受待遇的社保经办流程,这一群体最快12月份就能拿到存折。
每年需提供生存认证
权威人士表示,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后在本市居住的,需每年4-6月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原申领基本养老金的街道进行生存认证。如果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后在国内外其它地方居住的(户籍仍在本市),除上述方式外,也可以每年4-6月通过挂号信邮寄的方式向办理参保登记的街道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生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