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社区再就业:潜力、难点与对策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法律学院 陈少晖 吴成土)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2001年底,滞留在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企业下岗职工总数为670万人,其中227万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仅为30.6%。随着市场就业体制的全面总结,各地再就业中心从2001年起逐渐关闭,下岗职工今后将直接面对市场,失去屏障的下岗职工如何尽快实现再就业?各地的探索实践表明:大力开发社区就业空间,是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的有效途径。但同时又应当看到,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社区就业在发展中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难题。只有有效地化解这些难点,社区就业的巨大潜力才能真正转化为实在的就业岗位。
一、社区服务的功能特征与就业潜力
我国社区服务业虽然仅有10余年的发展历程,与国外的社区建设相比还远不成熟,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工作方式的变化,其基本功能特征已经初步显现:(1)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社区内为老龄人口生活、娱乐、休闲、保健、抚养等需要而提供服务的必要性与日俱增;(2)家务劳动的社会化,把家庭成员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家务劳动(包括家计管理)外化为专门化的家政服务业;(3)伴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休闲娱乐、强身健体的需求大幅度增长,为此提供专门而方便的服务显然必不可少;(4)随着家用物品的电气化、高档化,由此带来了家用物品保养维修方面的需求;(5)住宅物业的私人占有,产生了私人物业管理服务的新需求;(6)社区环境保护、绿化、设施保养以及社区安全等公共需求,也随着城市大批新建住宅区的开发而急剧增长;(7)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和加入wto的冲击,人们对继续教育、技术培训,提高素质的需求大幅度增强。
社区服务业不仅对下岗职工具有就业适应性,而且还提供了巨大的就业空间。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在沈阳、青岛、长沙、成都四个城市1600户居民家进行的一次社区服务业需求的抽样调查,发现需要社区清洁、家电维修、上门送报、社区保安、房屋维修、老幼看护等服务的家庭数量占到40%,如果以此推算全国32个人口在百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及43个人口在10-100万之间的大城市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可提供的就业机会至少在1500万个以上,目前一多半空缺。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社区就业的内涵会进一步扩展,其涵盖面已由社区居民向社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延伸。南京市鼓楼区发现近年来驻区单位纷纷进行后勤社会化改革,便尝试深入各类用人单位,挖掘空岗信息,结果向15家用人单位输送了下岗职工300多人。随着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机关后勤保障社会化、高校后勤社会化等改革步伐的加快,这一类服务需求正呈大幅度增长趋势。此外,社区管理本身的许多内容也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例如保洁、保绿等方面的社会公益性岗位,由街道或社区直接掌握,特别适合解决下岗职工中特困群体的再就业问题。上海市近两年就是通过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安置了3万多名年龄偏大、技能水平低的特困下岗职工。
二、下岗职工社区再就业的主要难点
从实践中看,随着我国社区建设的发展,社会服务业的吸纳就业功能正逐步显现出来,如福州市台江区在区内建立起由8107个网点组成的区、街、居(村)三级社区服务体系,帮助3878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但同时应当看到,社区就业功能的充分发挥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系列障碍,直接影响了下岗职工社区就业率的提高,亟需制定应对之策。
障碍一:国有企业的功能位化制约着下岗职工就业观的转变。据上海杨浦区的调查,该区域内下岗失业人员在择业时仍主要倾向于“正规单位”,64%的人员表示只有在实在找不到正式工作时才愿到社区就业,有28.4%的人员表示还将继续等待而不屈就。
障碍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制约了社区就业的发展。社区服务的大多数就业岗位具有临时性和流动性,不少下岗职工对从事社区服务业心存疑虑,宁愿靠领取救济金或采取隐性就业的办法度日,也不愿到社区的新岗位就业。
障碍三:社区服务业管理的不规范影响了社区就业的潜力开发,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管理体制不顺。社区服务业原属民政部门管理,但当看到该行业的发展前景后,其他部门也纷纷介入管理,并各自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政策,形成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格局;(2)管理目标不统一。由于认识上的限制性,相关管理部门大多把社区服务业仅仅当成分流下岗职工的一条渠道,而没有把它视为大有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与整个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统一规划,从而使社区服务业目前处于各自为政的零乱状态;(3)行业管理不规范。制定的有些行业管理政策法规或者不起作用,或者缺乏针对性,无法为下岗职工的社区再就业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就业环境。
障碍四:缺乏良好的政策环境,阻碍了社区就业的发展。事实上,为鼓励兴办社区就业服务实体,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国家已出台了大量优惠政策,涉及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等各个方面。但往往这些政策无法得以落实。调查中发现许多下岗职工在社区创办的经营实体虽然减免税款,但不久就因无法承受五花八门的各种收费而关门下岗。这一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就难以吸引对社区服务业的投资,从而使社区服务业的空间也难以进一步拓展。
三、化解社区服务难点的基本对策
要制定化解上述难点的有效对策,必须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国企改革中寻找思路。
第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转变下岗职工再就业观念。必须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功能结构改革力度,将企业原来承担的大量福利性、服务性的社会功能剥离出来,推向社会和市场,彻底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其结果一方面使部分资源变为社区资源,从而为社区服务业得以低成本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降低下岗职工对原企业的利益预期值,弱化与本单位之间的依存关系,从而彻底走出就业终身制的传统观念和心理误区,以市场就业的积极心态,积极参与社区就业。
第二,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理顺城市社区管理机制。社区建设和服务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求建设一种综合协调机制,必要时可以成立权威的综合协调机构。该机构的主要职能是:(1)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以指导社区产业的合理配置;(2)调整社区产业资源,在衔接需求的前提下,指导开发新的服务项目;(3)协调社区内各服务产业,各经营主体的关系,调解一般性的经营矛盾和经济纠纷;(4)在社区各服务业经营主体民主协调的基础上,制定社区服务业的服务标准和规范,并以此为依据,行使对各经营主体的管理监督,维护社区服务业的运行秩序。
第三,发展社区合作制经济,提高社区服务业的组织化程度。可以考虑发展社区成员共同集资入股,以解决就业为重要宗旨,以劳动力为主要资源的社区股份合作制经济实体。这种经济实体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决策、多元经营、多点分布,在组织上是统一的,在经营上是分散的,既能够利用社区资源,又可以覆盖市场。由于组织化程度提高,产业发展的有序性得以提升。由于多元化多点经营,又具有适应市场的灵活应变能力。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可以使它成为启动和发展社区服务业的主要依托,充分发挥其扩大和稳定就业的功能。
第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社区再就业的政策环境。在政府产业政策中就应该把社区服务业纳入着重培育的新兴产业序列,进行必要的产业导向和政策指导,并协调财政、金融政策,对社区服务业给予充分的扶持。对已经出台的社区服务业和社区就业优惠政策,必须抓紧落实,并将政策落实检查工作制度化,认真清理各种收费,对免收的行政性收费明确项目,减收的费用量化标准。尤其必须着手解决社区再就业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持续问题。可以借鉴上海的“协保”模式,将下岗职工的社保关系留在原企业,协议缴纳保险费,到退休年龄仍由原单位办手续。这既提供了一种渠道确保下岗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又促使其与原企业实现“脱钩”,进入社区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