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关于商贸型、服务型企业及“经济实体”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
36.现有服务型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是什么?
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构审核,3年内根据招用人数按年度应缴所得税额的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37.现有商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是什么?
现有商贸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构审核,3年内根据招用人数按年度应缴所得税额的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38.现有服务型企业、现有商贸企业如何计算人员安置比例?
现有服务型企业、现有商贸企业在当年新增加岗位中,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人数/职工总数(上年底职工总数+当年新招人员数)×100%
39.新办服务型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是什么?
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应缴所得税额的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40.新办商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标准是什么?
新办商贸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不足30%的,根据招用人数,按应缴所得税额的一定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41.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怎样计算安置人员比例?
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人数/职工总数×100%
42.未达到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安置人员比例的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新办服务型企业、新办商贸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的,三年内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43.申请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需报送哪些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
(4) 职工花名册;
(5) 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6)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7) 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8) 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44.申请税收减免需报送哪些材料?
(1) 减免税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xxx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5) 资产负债表;
(6) 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7)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45.劳动保障部门重点核查的材料有哪些?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接到企业报送的材料后,重点核查下列材料:一是核查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人员是否属于《通知》中规定的享受税收扶持政策对象;二是核查企业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三是核查企业是否与下岗失业人员签订了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四是核查企业为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必要时,应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46.《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怎样领取?
新办服务型企业报送 材料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新办商贸企业、现有服务型企业、现有商贸企业领取认定证明程序一样)。
47.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简称经济实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标准是什么?
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政策性破产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达到30%以上(含30%);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可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48.经济实体安置人员比例怎样计算?
经济实体当年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当年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当年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人数/企业职工总数(上年年底职工总数+当年新安置富余人员人数)×100%。
49.企业怎样办理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凭《企业吸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审核证明》到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社会保险费手续,并核定社会保险补贴人数和应补额度。
50.企业(单位)申领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交哪些材料?
企业(单位)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要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名单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副本、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为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缴费的明细帐(单)、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凭证材料。
51.企业怎样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招用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按季度向当地财政部门出具企业缴费证明,财政部门审核后,从再就业资金中将应补贴的社会保险费按季直接拨付给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同时将拨款情况向劳动保障部门通报。
52.社会保险补贴划入企业帐户的时限是多长?
企业(单位)提交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后,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转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核定后30日内直接划入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53.哪些企业(单位)不能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对未参加社会保险和未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企业(单位),不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请款手续和相关凭证材料不齐全的企业(单位),不得给予社会保险补贴。